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2022-03-14 10:18:25


 

     1.招标条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资金为中标社会投资单位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引进社会投资单位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补充耕地项目

2.2 项目编号: ZHHHN-2022-002

2.3 建设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4 投资收益及分配: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单位按指标分成获得投资回报收益的模式。开垦新增耕地和“旱改水”项目经过验收确认且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备案后,入库的耕地指标按20%指标上缴省级统筹指标储备库(如国家、省级提高上缴分配比例,县人民政府与投资方所得指标按分配比例相应减少)、至少40%指标归县人民政府无偿所有、剩余指标归社会投资方收益。县人民政府可部分或全部回购社会他投资单位分成的指标,按照海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最近三个月或最近三个批次同类指标成交平均价下浮10%优先回购,若我县人民政府无意向回购耕地指标,投资方可将此耕地指标挂牌交易,所得收益归投资方所有。

2.5 项目实施计划期

(1)前期工作: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单位、工程测量、土壤改良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及各阶段评审、批复等工作。(该阶段预计需要时间为3个月)

(2)项目施工期:主要对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进行建设。(该阶段预计需要时间为3个月)

(3)验收备案期:项目竣工后,项目投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级的补充耕地指标的相关等文件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申请项目验收及获得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备案。(该阶段预计需要时间为2个月)

(4)管护期:三年

2.6 初步拟选项目概况:根据保亭县总体规划、三调成果以及新增耕地来源等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初步筛选可开垦耕地以及“旱改水”的补充耕地项目,预计实施可开垦新增耕地面积约为900亩,旱地水面积约700亩(具体面积需深入勘察后确定)

 

2.7 招标范围: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开垦新增耕地及“旱改水”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主体单位负责承担项目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过程管理、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的三年管护工作等工作;以及承担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项目地形深入测绘、勘察、设计、规划调整编制等前期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承包费、工程施工费、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相关费用;负责按规定缴纳税费;负责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费用;负责承担项目风险(包含政策变化风险、施工安全风险、投资风险及责任风险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以来任意时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被列入“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购买文件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银湖路富民大厦一楼。

4.3  购买文件方式: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底。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6日  09:00:00,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 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园林巷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银湖路富民大厦一楼

联系人:黎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83661353

电话:198093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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