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福得石材产业有限公司石通缤纷城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福得石材产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6.7亿元,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浙江福得石材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编号为ZHH(N)2021-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南浔福德国际家居建材商业综合体位于南浔建材城西侧,强华西路以北,东临和义桥河,北倚汤溇。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分两期。其中一期用地面积97160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68598.91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237320.2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207132.85平方米,地下30187.37平方米。地块容积率2.20,绿地率10.2%,建筑密度43.18%,机动车位1456个。二期总建筑面积10557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105573平方米。地块容积率1.54,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46.93%,机动车位716个。
招标范围:商业地块(包括购物中心、酒店、商铺、停车楼、超市、车库、机房、酒店配套等)的房屋建筑、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市政配套、园林景观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要求提供资料:1、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简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4.2报名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3日。
4.3报名地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蜀山路199号四号楼2楼)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名称 | 浙江福得石材产业有限公司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强华西路 | 蜀山路199号四号楼2楼 |
联系人 | 夏国法 | 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2-3101111 | 0572-2068197 |
传真 | / | / |